看了不少的书,很少写读后感。昨天晚上看完了这本《设计是什么?》,一本关于保罗·兰德给弟子讲设计的书。书的内容很少,只有前半部分几十页是有用的。我记录一下大师对几个点的个人理解。这本书拍拍网上也有卖,有喜欢的可以点击下面的封面去购买。
观点一:“设计是一种关系。”在设计时,使用一个元素、仅仅只是一个单一的个体,一旦引入其它元素,两个元素之间就会有一定的关系存在。要么是这种关系,要么是那种关系。当引入更多元素的时候,元素间的关系会变得越来越复杂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设计是一种关系,即在复杂的元素中间寻找(和谐的)关系。保罗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“关系”,如果这个理论正确,那么一切都是可以设计的,因为我们来做某个设计,就是处理其中的“关系”。设计并不是决定某个产品的形状、材质、风格,而是当人想要做某个行为时,自然会找到一个“关系”以满足这个条件(现在看深泽直人设计的CD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)。同时保罗也认为“设计是一钟比例”,相比“关系“,”比例“似乎还是在处理“关系”,要么是大小、要么是颜色等等。
先前在工作中,在修改阶段大量的要求我们去思考、分析设计稿中每一个元素的使用,认为每一个元素都应该有一个理由存在。为什么要在这里这么用,为什么要那么用,为什么是这样,为什么是那样,我大量的考虑了元素存在的意义,其实忽略了元素之间的关系。因为,元素多了,大家都会把元素映射在脑子里,大脑不断在思考多元素之间的关系,会觉得复杂,难以理解。 反过来再看优秀的设计,都是简单的。那么设计和商业需求平衡的问题怎么解决呢,我想是保罗的下面一个观点。
观点二、“设计是形式与内容的冲突”。保罗认为设计是形式与内容的操作。内容就是想法,而形式是我们如何处理想法或是怎么做它。比如我要去医院,这个是内容,即我想要去做什么事,“座车”或“打的”这个是形式,形式是我们可以决定做的。现在也不难理解,如果“要去医院”没有确定,座车和打的是没有办法敲定。所谓的“冲突”,是两者达成一致之前的未解决的东西。坦白说,这个观点我还没完全理解透,先记录一下。观点三、“设计是化繁为简的过程”。这个结论应该会被大多数人认同,保罗提到了“先繁后简”的过程,认为繁简的因果关系是应该被关注到,设计是一个逐步到“简”的过程。 不能说一下子上来就“简”,应该是反复的处理“关系”,从而达到“简”。
最后还有一句记忆深刻的:“我们不只是设计师,我们还得处理客户,用政治的、社会的和美学的手段—–这是个大难题。”我想这里大师其实是在探讨“说服力”的问题,好的方案是否能被客户接受,要靠“政治的”、“社会的”、“美学的”的方法来达成。单一的提案,可能解决不了温饱的问题,多种“手段”来促成,而不是简单的拿出方案给客户。设计师担负的不仅仅是设计的使命,更多的是把设计推广给他人接受。
整本书很短,值得回味的东西很多,推荐给即将踏入设计行业的同学们。
6 Respons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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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设计而言,解决了人到产品的距离,关系之说是可以被理解的;愈简愈繁是化境,知道暂时达不到;解决问题的本质和目的是什么?“汲取用户之需、切返用户之求” 最终落实到方案提供者解决到客户、用户之间的关系上。
说到化繁为简,看到多Don Norman说过的话,虽然有很多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法是简单的,但是针对设计而言,需要了解对象是什么产品。对产品设计而言,最简单的并不是最好的。如果过于简单,倒也有可能发生“考虑不周”的后果。总之, it depends.
设计是在用户的需求基础之上设计,但要在功能逻辑的完善和步骤的情况下去优化,产品的亮点就在我们对每个环节做的设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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