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义一个概念往往还是简单的,就好像是一种原始的Token类的文字游戏
品味 = 一个人能进行审美价值判断的能力。
审美价值 = 一个东西本身有可供欣赏并经得起欣赏的东西。
审美价值判断的能力 = 感受、识别、比较和评价审美价值的能力。
有品味 = 这种能力在某个群体中被认同。
但是你要说“一个东西本身有可供欣赏并且经得住欣赏”的时候,这里就已经有了强烈的主观性,而且问题就再一次回到了唯物和唯心的问题。
如果物理世界里只有分子、原子、光波和声波,根本不存在“美”这种东西,那么“审美价值”完全是人类大脑产生的一种愉悦感,是人把自己的情感、记忆和文化投射到了事物身上。
如果人的大脑本身就是一种生物进化的涌现,是大脑底层的“算法”,可能“品味“的问题就会变成一组组冰冷的数据。我之前在节目采访中看到对李健的采访,他说“音乐就像是数学,是具有严格的理性构架的,并不是突然灵感爆发,然后随便哼哼而来的。”
我很认同。
也许事实就是这样,但人们并不愿意接受这种描述,或是把品味提到了一个非常高的位置。
机器有品味吗?
我认为它超越人类,易如反掌。
只是谁来定义“品味”罢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