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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喜欢看书,那么本文对电子阅读器 Amazon Kindle 的介绍一定不要错过。 Kindle 是 Amazon 发布的重要产品,被 Amazon 喻为“点燃知识之火”。我从设计角度来介绍一下我所认识的 Kindle。
首先是介质的变化。长期以来,信息传播处在一个“进化”的过程,从龟甲到竹简,再从竹简到纸,从纸过渡到现在的电子屏幕。与其说 Amazon 是“蚕食旧媒体开辟新市场”,不如说是一次阅读介质的革命。从交互角度看,Kindle 其实是把用户从纸质到电子屏幕的作了一次迁移。Kindle 并不仅仅局限于可以看图书,还可以通过这个 Amazon 这个平台订阅报纸、杂志、还有博客。不管怎么说,通过介质的改变,人类的阅读方式已经悄悄开始变了。
Kindle 正面是喷漆是乳白色,背壳是金属质感的材质,无论从哪个角度看 Kindle,拿在手上都有那种未来的感觉。高端、时尚是 Kindle 的关键词。第一次看到 Kindle 时,你可能会认为是出自苹果之手。(不防多介绍一下,Kindle 的设计师是前苹果的工业设计主管 Robert Brunner),所以,多少在 Kindle 这个产品上,能看到苹果的影子,也多少有一些苹果的气质。换个目标用户群角度看,Kindle 即不落俗套,又迎合了高端付费人群的心理。Kindle 拿在手中,有一种出乎意料的薄。特别是 Kindle2,捧在手上的时候,就如同回到了童年捧着课本那个感觉,轻、且舒服。Kindle 的厚度仅仅是我们今年发的那个腾讯笔记本的三分之一,大小和杂志《男人装》那般,可以想象得到是多么的纤细。轻、薄、按键少都是让用户在产品中减少使用的负担,把精力真正集中到阅读上来,Kindle 完全做到了。
免费上网。这个是 Kindle 国际版的核心竞争力了。可以使用 Kindle 国际版在全球没有限制的上网,随时随地。不得不说的是 Kindle 上网的一些体验问题,可能很多人认为使用 Kindle 上网很酷,但对网页的显示,Kindle 还是和 PC 不同的。因为,Kindle 的操作和屏幕显示的制约,使得在 Kindle 上浏览网页不得不和手机上浏览网站的体验保持相同,可以想象一下用 Kindle 浏览放大版的 3G 腾讯网。像 Amazon 的官方网站在 Kindle 上显示的效果、遵循了移动设备的一些可用性原则,比如第一屏必须提供更新信息。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因为目前用户和 Kindle 之间的交互是通过几个键去操作完成,这样的话,用户在使用上多了一层交互操作,即用按钮去控制电子屏幕上显示的焦点,而 Ipad 就完全没有这个问题,触摸提升人机交互的亲切感。或许这是 Kindle 的不足,但可以猜测的是:未来的 Kindle 是一定是有触摸的。
Kindle 的待机时间超长。从自己大半年的使用上来看,如果每天使用一个小时或两个小时,Kindle 使用十来天时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,以致于在开始使用 Kindle 的时候经常看一下电量,冒出一个疑问:“怎么还有电?”。在电池上,Kindle 几乎胜出了大多数的移动设备。超出用户预期,这个设计是其它产品所不能替代的,包括 Ipad 能使用 10 个小时也是另个惊讶的一点。
朗读功能。一手捧着书,戴着耳机漫步在校园里,这个场景在大学晨读的操场里经常见到。Kindle 应用朗读的地方还是很多的。边阅读边听轻音乐,Kindle 完全可以满足。除此之外,Kindle 外放音乐的效果也是相当不错的,轻音乐的效果好过流行音乐。在开机状态下,只需要按一下快捷键即可播放。如果你的英文很好,打开 Kindle 的 TXT 朗读,闭上眼睛心情享受吧。去年的时候,我还用过它作为胎教工具。
作为一款电子阅读器,Kindle 的功能少而精,在设计上满足和提升了最最基本的阅读功能。乔布斯说“人们现在根本就不读书了”,但事隔两年后,苹果不仅推出了 Ipad,还发布了 iBooks 平台。可以预见的是,未来人们在无线阅读的时代将会读更多的书,而不是更少的书。
“思想决定行为,行为决定习惯,习惯决定性格,性格决定命运。”上学的时候老师曾教过这句话,现在对这句话理解的更透,书籍将是改变自己的一个重要途径、文字的力量是无穷的。愿本文的简短介绍能让大家真正喜欢上 Kindle,喜欢看书和阅读,这才是真正的目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