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张照片的标题叫《等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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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of the day 2023.10.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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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享
我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一个乐于“分享”的人,甚至在很多人(或公司)的眼里这是一种优秀的品质。我有审视过的分享,我自己认为是一种内在信息消化的释放,或是类似“费曼学习法”的一种表现。
在心理学上,分享是一种利他行为,也是一种情感的满足。而很早年之前智人也通过相互之间的“八卦”,增加了智人之间的亲密度。
哈佛大学有一项长达75年的跟踪研究,在跟踪了724人以后,发现生活幸福的人有一个共同点——良好的人际关系。如果这个理论是对的,那么多多分享吧,你会更加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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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of the day 2023.10.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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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of the day 2023.10.15
第一次见这个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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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颇
常看网上的文章和抖音的一些针对产品的评论,大部分可能都有问题。
比如,多数对腾讯拍拍的评价是失之偏颇,认为腾讯的拍拍是抄袭淘宝,腾讯的电商失败了,腾讯没有电商的基因等等。
而事实上,如果单单针对拍拍的结局,或腾讯电商的结局,或腾讯在做电商的过程,结论都应该不一样。甚至是问到我们当年做拍拍的这些人,每个人的评价都不会相同。
我认为相对靠谱的评价,应该看竞品如何评价,以下是天猫的创始人黄若,在《我看电商》一书中,对拍拍某一个时间段的评价,他是这么写得:“在2007至2008年这段期间,拍拍在C2C的市场份额在5%~6%之间(淘宝在80%~85%左右)。我知道那个时候腾讯对拍拍的投入甚微,估算也就几百万元不到一千万元的年投入,我私下里和朋友们说,腾讯以淘宝1%~2%的投入取得市场份额的4%~5%,这不能不说是个成功。”
而真实的情况是,拍拍这个部门,当年位于腾讯的战略发展部下面。它的定位策略,决定了它和当年的淘宝并不相同。也就是说,如果不是同一维度的东西,并不能在同一个评价系统里来评论它们。
就是:偏颇。